各学院、各有关教师:
现将《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仔细阅读通知,积极参与申报,具体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一、提名名额
高校科协提名候选人3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二、评选条件
(一)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理解和把握“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在服务科技工作者、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高、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四)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得到群众普遍认可,为乡村振兴做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牧区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牧区科普示范基地、科普示范社区的带头人等。
三、提名工作要求
(一)候选人提名材料是自治区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提名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候选人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四、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22年8月16日前,将提名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nsdkjccgk@163.com,主要包括:
1.《内蒙古自治区优秀科技工作者提名表》(附件1)原件一式6份,《内蒙古自治区优秀科技工作者提名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2)原件一式1份。
2.有关附件材料2套(装订成册)。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不超过5篇);
(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地市级以上)材料;
(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6)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7)其他材料。
详情可阅http://www.imast.org.cn/c/2022-08-05/20626.shtml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少薇 15048369940、王嘉鹏 15389806327
地 址:赛罕校区行政楼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