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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的通知

    [日期:2022-11-24]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立项工作,提升选题质量,增强指导性,我校决定从源头抓起,集中组织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的征集、把关、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推荐人条件

选题推荐人须符合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资格。同一推荐人限推一个选题(除重大项目)。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重大项目推荐人必须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的,并且同时可以推荐重大项目及其他类别的项目。

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推荐青年项目选题。青年项目选题推荐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8320日以后出生)。青年项目选题须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专家填写推荐意见。

2、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推荐。在站博士后人员可推荐,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推荐,在职博士后可以从原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推荐。

3、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无须推荐选题。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已提交结项材料或一定会在2023年在115日前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推荐选题。

4、因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科基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除重大项目)同年度不能同时申请,建议首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积极参与本次选题推荐。

5、近五年有国家社科基金或教育部项目终止或撤项者,不得推荐选题。

二、推荐选题要求

推荐选题主要是为推荐人申报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做好前期准备。

1、选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国家水准的选题。基础研究类选题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类和跨学科类选题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2、选题应结合推荐人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组织团队充分论证和提炼,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鼓励专家学者依托长期学术积累、丰富前期成果和个人学术创见提出有价值的选题。

3、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选题须避免与已立项的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重复,须避免单位内部重复或雷同。

三、选题推荐流程安排

国家社科基金实行限额申报,申报指标下达到自治区级主管部门,每年自治区级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统一组织评审淘汰。因此,各学院要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对推荐选题务必组织学科专家进行严格把关,仔细推敲选题是否科学、恰当,重点考察选题的价值和意义,确保选题具有吸引力和竞争力,为成功申报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打好基础。

1、凡计划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符合申报条件者,均须在20221215前填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推荐表》《选题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2),发送电子版给所在学院科研秘书汇总。

220221230日前,各学院应对征集到的选题进行集中研讨,确保选题质量,然后按照《选题推荐汇总表》格式(附件2)汇总优质选题。每个推荐选题均请在“二级单位推荐理由”栏中签署明确的推荐理由。选题推荐表和汇总表均需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科研的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纸质版扫描版交送科技处 社科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80454412@qq.com

机关及理科学院等单位,个人可自行发送选题推荐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到科技处 社科处邮箱280454412@qq.com

3科技处 社科处将择期对推荐选题组织专家评选。对于积极配合本次选题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在项目推荐时优先考虑。


联系人:白通拉嘎  齐勒格日    

电话:13848514713  18804900608

电子邮箱:2804544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