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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征集社科理论研究成果的通知》

    [日期:2022-12-07]

各学院、各相关教师: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征集社科理论研究成果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仔细阅读通知,积极参与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鼓励支持自治区优秀社科理论成果研究创作,推出更多精品力作,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现面向全区征集社科理论研究成果。

申报细则如下

1.申报类别未经公开出版的社科理论类专著

2.申报原则: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探索性与创新性,体现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

2第一作者、第一完成单位、第一署名单位不属于内蒙古自治区的,不享有知识产权、成果版权、评奖申报和奖项荣誉权的,不在申报范围内。

3成果应确保著作权、荣誉权清晰,并通过唯一渠道申报,不得多头报送。

4)不限于国家、自治区社科基金结项成果,个人独立研究或其他类型研究成果亦可申报。

3.报送要求

申报人请认真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社科理论研究成果申报表》,于129日前将电子版申报表发送至nsdkjccgk@163.com,命名为“内蒙古自治区社科理论研究成果申报表-学院-姓名”。


联系人:马少薇15048369940 王嘉鹏15389806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