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教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自治区科技厅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2月23日前将具体意见和建议反馈科研处,可发邮件:nsdkjclgk@163.com。若无回复即视为无意见。
科研处联系人:高艺宁,15184726869
肖南,18686005662
科研处
2024年12月20日